婆家遗产儿媳妇有份吗

发布时间:2024-08-06    来源:华律网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通常而言,公婆的遗产留给其子女及配偶,但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儿子不幸离世,而在此期间儿媳又已尽到了对公婆的主要赡养义务,那么在公婆未指明其身后财产继承人的状况下,儿媳可依法被赋予第一顺位继承人资格以继承遗产合法权益。当公婆已为自己的财产作出明确遗嘱时,应当遵照遗嘱中的意愿进行财产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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