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和户口所在地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8-06    来源:华律网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籍贯指的乃是某人将近祖父母祭祀之地或原先所属的地域作为自身的族源;而公民的籍贯应当设立为本人在诞生之际其祖父所居住的地址。
同时,户籍所在地则主要是指我国境内每一位居民户口簿的注册地址,这通常也是他们在降生之际其父母户口登记处所,也就是家庭户口簿上所载明的户口所在地。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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