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确权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依据现行法规,房产确权通常需提供以下材料与证件:1. 房屋所有权凭证,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2. 申请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3. 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土地权属证明;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建设手续;5. 房屋测绘报告或平面图;6. 其他可能所需的证明档,如继承公证书、离婚协议书等。请注意,实际操作中,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域及房源状况而异。同时,房产确权过程较为繁琐,建议您向当地房地产管理机构或律师寻求帮助,确保顺利完成确权手续。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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