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女儿户口在娘家有份吗

发布时间:2024-07-25    来源:华律网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通常而言,女性出嫁后户籍仍留在其父母家中者,在面临动拆迁时,是有资格参与分配房产的。具体来说,如果女方的娘家位于城市区域,那么只要她仍然是该处房产的合法所有人,便有权享有相应的拆迁补偿并参与房产分配;而若女方的娘家位于农村地区,且女方的户籍尚未从原集体经济组织中迁出,则同样具备获取拆迁补偿和参与房产分配的权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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