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女性出嫁后户籍仍留在其父母家中者,在面临动拆迁时,是有资格参与分配房产的。具体来说,如果女方的娘家位于城市区域,那么只要她仍然是该处房产的合法所有人,便有权享有相应的拆迁补偿并参与房产分配;而若女方的娘家位于农村地区,且女方的户籍尚未从原集体经济组织中迁出,则同样具备获取拆迁补偿和参与房产分配的权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