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缺失是否影响伤残评定
没有工伤认定书不可以做伤残鉴定。
依据相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因此,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不能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认定书是可以补办的,直接向原来认定的机关申请即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把工伤认定的材料保存至少20年的,得出结论的工伤认定书本来也就会在劳动行政部门预留一份。补办工伤认定书的时候,需要携带身份证和病历本,要把丢失的情况和工作人员说清楚,核实之后就会给补办的。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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