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停职待岗的规定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4-07-23    来源:华律网

  一、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停职待岗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对于停职待岗并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某些地区有相关的规定。待岗不同于解除合同,待岗期间员工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仍然存在,待岗期间单位应发放最低生活费,仍然要为员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

  二、待岗期间可以从事其他工作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待岗期间不可以从事其他工作。待岗期间,不能跟别的单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待岗期间,还是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只有在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才能与其他单位签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停职待岗的规定是什么(图1)

  三、待岗工资标准是多少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作者:网络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