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撰写指南

发布时间:2024-07-23    来源:华律网

公司章程应列明如下内容:(一)公司名与地址;(二)经营范畴;(三)注册资本;(四)股权归属者姓名或名称;(五)各股东出资方式、金额及期限;(六)公司组织结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程;(七)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认为需特别阐释之事宜。所有股权所有者须在公司章程上亲笔签字、加盖印章。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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