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用人单位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裁员的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单位通知劳动者面谈,解除劳动合同;
2.完成工作交接。
3.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4.人力资源部统计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工资、离职补偿金。
5.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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