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不在一起有居住权吗

发布时间:2024-07-22    来源:华律网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居住权乃房屋所有权人所设定之非占有性用益物权,在房屋所有权人授予他人永久居住权时,该人即取得了对该处房产的居住权益。关于居住权的确立,可通过签署协议或提供录音等相关书面证据予以证明。即使户口未安置于该房地产之内,但只要得到房屋所有权人本人的明确许可,即享有合法的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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