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局归属何部门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简称知产局,归属于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并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管理,其行政级别为副部级。知产局肩负着知识产权保护之责,致力于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涉及商标、专利及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等重要职责,同时也对商标、专利领域的执法工作进行指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
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及以下材料:
1.原告是公民的,应提交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
2.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被告是公民的,应提交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准确的户籍材料;
4.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被告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询工商局企业注册资料复函(企业信息咨询复函)。
5.书面证据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著作权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①级别管辖:第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著作权侵权诉讼由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商标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①级别管辖: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人名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专利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①级别管辖: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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