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发布时间:2024-07-22    来源:华律网

通常情况下,单纯的嫖娼不构成犯罪,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然而,若与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发生关系,将被视为强奸,无论其自愿与否。此外,如明知自身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仍从事嫖娼活动,则涉嫌传播性病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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