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扫描件法律效力的判定

发布时间:2024-07-22    来源:华律网

扫描合同虽为书面形式,然在证据效力层面尚存不足。首先,仅以扫描件为据,因其本质为图像,易被篡改,故其证明力相对较弱,需其他相关证据辅证,方能构成完整证据链条。此时,扫描件方可作为有效证据,具备较强证明力。其次,在法律层面,合同原件为原始证据且具直接性,其证明力最强;反之,扫描件则等同于复印件,非原始证据。尽管原件亦可被篡改,但可通过鉴定识别真伪,若确属真实,便可作为判定事实之依据;然而,即便扫描件经鉴定确认真实,却无法直接作为证据采纳,此即为二者差异所在。再者,复印件与扫描件均为电子科技产物,为一种证明方式,但仅作临时文件之用。未经与原件比对、印证的复印件及扫描件,不具法律效力;惟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扫描件与复印件方具法律效力,可视为原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一)当事人的陈述;(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不相当的证言;(三)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陈述的证言;(四)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五)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复制品。



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及以下材料:

1.原告是公民的,应提交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薄的原件及复印件;

2.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被告是公民的,应提交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准确的户籍材料;

4.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被告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询工商局企业注册资料复函(企业信息咨询复函)。

5.书面证据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著作权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①级别管辖:第一审在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二审在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著作权侵权诉讼由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商标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①级别管辖: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人名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专利侵权诉讼管辖法院

①级别管辖: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法院管辖。

②地域管辖: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作者:网络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