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的分类有哪些类型
劳动争议一般都是根据争议的内容进行分类,包括:
1.对劳动关系的争议;
2.对劳动合同的履行,终止等发生的争议;
3.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引起的争议;
5.工资报酬引起的争议。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按照下列基本程序请求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程序。
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若不服一审判决,仍可向上级法院上诉。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1.劳动者。
劳动者是劳动争议的直接当事人之一,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提出申诉或投诉,甚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是劳动争议的另一个直接当事人,他们有责任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同时也可以提出异议或提起诉讼进行维权。
3.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国家对劳动关系进行监督和管唤毁理的机构,他们有权对劳动争议进行调解和仲裁。
4.法律服务机构。
法律服务机构是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的机构,他们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合法权益的保障。
5.第三方中介机构。
第三方中介机构是指独立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专业机构,如吵拿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他们可以进行独立的调解和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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