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逾期交付的赔偿如何计算
若开发商延迟交房,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需支付相应违约金。若合同无明确规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额,则可参照逾期交付房屋期间相关部门公布或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确定。如有争议,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方可适当降低;反之,若违约金过低,则需按实际损失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逾期交付房屋且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履行,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若无规定或约定,则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若对方未催告,则解除权人自知悉或应知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逾期不主张者,解除权消灭。【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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