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界定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标准
年满八周岁至十八岁的未成年人被划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八周岁者则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委托其法定代理人实施相关法律行为。此种人群主要涵盖:1、年满八周岁且不满十八周岁,但满十六周岁且已自食其力的未成年人。2、无法完全辨识自身行为的成年个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通过自我意识表达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受限之人。对于此类人而言,他们在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需得到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或同意、追认,但可独立完成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或与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符的民事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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