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全区涉外审判工作专题培训班圆满结业院
5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区涉外审判工作专题培训班圆满结业。
据了解,本期培训于5月7日在国家法官学院新疆分院开班,来自全区中基层法院和部分检察系统的95名学员参训。最高人民法院、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现场授课。专家学者们紧紧围绕司法服务与保障自贸区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就国际贸易和投资风险及其防范、民商事和刑事国际司法协助、仲裁与仲裁司法审查、处理涉外案件若干问题探讨、新民事诉讼法涉外编理解与适用等涉外领域诸多问题进行授课。学员们聚焦“如何做好新疆涉外审判”主题,以论坛形式相互交流、相互借鉴,分享学习成果。
记者了解到,2023年国务院批准设立新疆自贸区,新疆法院涉外审判成为中亚国家了解我国司法的最前哨。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在喀什挂牌成立,一系列硬核举措,成为服务与保障国家开放发展战略的重大平台,新的对外发展战略也对新疆涉外审判提出了更高要求。新疆高院秉持多元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目标,精心部署推进涉外审判体系改革,不断完善涉外送达、域外调查取证和域外法查明机制,以“中哈联合纠纷化解平台”为牵引,逐步健全“一站式”国际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力争高效化解各类涉外纠纷。
新疆高院党组要求,要自觉站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战略高度,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外部风险挑战,在更高水平、更广领域、更深层次上谋划推进涉外审判工作。紧抓涉外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涉外司法能力和水平,更好地跟进和融入自贸区发展,更好地服务与保障“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推动涉外审判与高水平对外开放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记者 王书林 通讯员 张 婷)
作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