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业与志业之间
□ 郭富民
(一)
司法的灵魂在于公正。公平正义是法律人追求的信念。伸张正义,既是法律人的职业,也是法律人的志业。在现实生活中,法律人通常是伸张正义的职业与伸张正义的志业兼而为之,但在极端情况下,也存在伸张正义的职业与伸张正义的志业存在相互排斥的情形。美国电影《伸张正义》就为我们讲述了当法律人的职业与志业发生冲突时,法律人如何选择的故事。
影片的主人公亚瑟是一位律师。在美国,律师被戏称为“鲨鱼”,因为“律师嗅到金钱的味道就像鲨鱼嗅到血的味道一样”。然而亚瑟始终坚持正义原则,忠于法律,忠于当事人,不论当事人是大富豪,还是小人物。正如影片开头所示,为了替含冤入狱的司机杰夫翻案,他不惜在法庭上对审案的法官弗莱明大打出手,直至被以藐视法庭罪关进看守所。虽然亚瑟被保释出来,但其仍受到当地律师职业伦理委员会的调查。在与律师职业伦理委员会委员盖尔·帕克私下交谈时,亚瑟解释了自己对弗莱明做出不友好行为的原因。
原来杰夫在高速公路上驾车忘记开汽车尾灯,巡警将其拦下检查。在核实其身份信息时,电脑上显示出一个与杰夫同名同姓的人,那人在亚拉巴马州犯下因使用致命武器制造暴行罪名而被通缉,两人大体特征相符合,于是,杰夫被当作嫌疑犯逮捕。对这个明显的错误,杰夫的公派律师没有去认真核实。恰好这时有人用刀捅伤了警察,并故意把作案的刀扔进杰夫的牢房,因此杰夫又罪加一等,被指控使用致命武器袭警罪被提起公诉。
(二)
公派律师与卡拉汗法官达成了杰夫认罪但免除刑事处罚的协议。尽管杰夫是无辜的,但为了能脱离监狱之苦,他还是认罪了。然而,庭审当天,主审法官卡拉汗换成了弗莱明。而弗莱明对之前达成的认罪协议毫不知情,法庭上杰夫认罪,弗莱明就直接判处其五年监禁。在杰夫上诉期间内,亚瑟认真搜集证明杰夫无罪的证据。当亚瑟拿着足以证明杰夫无罪的证据,满怀信心地找到弗莱明时,弗莱明却把证据扔在地上,因为亚瑟距离法定提交证据届满的日期晚了三天。
正如帕克劝亚瑟所言:“这是法律,从法律上讲,你不能怪弗莱明。”而亚瑟殴打弗莱明并非是对其严格执法不满,而是不满弗莱明身为法官,对于刑事犯罪嫌疑人总是先入为主地认为他们是社会败类,罪刑相适应原则已经不适用他们了,必须加重处罚,把他们送进监狱。弗莱明对亚瑟说:“我一点也不在乎你当事人的权益。”“我们要对他们进行不公正的惩罚,我们又没损失什么。你天真地以为罪犯能回归善良,你的这种观念注定是一个闹剧。”
法官是正义的象征。弗莱明身为刑事审判庭的大法官,看似秉公执法,实则只是把法律当作实现个人偏见的工具。在他眼里,那些被检察官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尤其是有过犯罪前科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无可救药的社会败类,无论其有罪或是无罪。在弗莱明疑罪从有的审判中,这些犯罪嫌疑人的司法正义无法得到伸张,最终都沦为了弗莱明实现个人偏见的牺牲品。与弗莱明不同,亚瑟恪尽职守,认为维护每一个当事人的权益,就是伸张正义。
(三)
因涉嫌强奸被起诉,弗莱明找到亚瑟,让他担任自己的刑事辩护律师。亚瑟推辞,弗莱明便暗地里以吊销其律师执照胁迫,亚瑟被迫接受。起初,亚瑟也确实相信弗莱明无罪,因为弗莱明顺利通过了测谎仪的测试,甚至还有目击证人证明他不在场。然而,在开庭前,亚瑟曾经的一位当事人提供了弗莱明曾经性虐待其他女性的证据。亚瑟找弗莱明对质时,弗莱明公然承认自己就是强奸犯并且殴打了被害人,并且还告诉亚瑟先前给他证明自己无罪的测谎仪测试结果和不在场的目击证人都是自己刻意安排的。
弗莱明之所以有恃无恐地把真相告诉亚瑟,是因为他深知根据法律和律师协会的规定,辩护律师必须努力为当事人辩护,即使他是有罪的。
得知真相的亚瑟愤怒却又无可奈何。继续担任弗莱明的辩护律师,那么弗莱明就会逍遥法外,被害人的正义就得不到伸张;拒绝担任弗莱明的辩护律师,就要面临吊销律师执业执照的处罚。伸张正义是亚瑟的志业,而律师则是亚瑟赖以生存的职业。到底该如何选择,亚瑟左右为难。
身边的好友都建议亚瑟要以职业为重,打赢这场官司。亚瑟虽然被他们说服,继续担任弗莱明的辩护律师,但搭档律师波特遭遇相似的案例让亚瑟备受煎熬。波特当时为一个众人皆知的杀人犯辩护,他以精湛的辩护技术,帮助杀人犯逃过了法律的制裁。在得知杀人犯又杀害了两个孩子后,波特内心愧疚,直至崩溃。
在法庭上,由于检方只有被害人的证词,而弗莱明有测谎结果和不在场的目击证人,再加上亚瑟出色的辩护,被告弗莱明有极大的可能被无罪释放。但就在最后时刻,亚瑟还是当庭说出了真相:弗莱明本该是正义的象征,但他却犯了罪,并且扬言日后还会继续犯罪,甚至由于他故意拖延亚瑟对杰夫的翻案,致使含冤入狱的杰夫被杀身亡。亚瑟对弗莱明的当庭控诉,直接打乱了整个庭审过程。当前来旁听的媒体和观众正在为失控的亚瑟喝彩时,亚瑟却被法警赶出法庭,瘫坐在法院门口的台阶上,但他脸上露出了释然的表情。
虽然影片没有交代亚瑟最后的结局,但不难想象,亚瑟很难逃脱吊销律师执业执照的命运。这是亚瑟律师在律师职业与法律志业之间,经过痛苦煎熬所作出的选择。
律师职业是靠法律而生存,而法律志业则是为法律而生存。靠法律而生存,司法职业对这样的人而言,只是其固定收入来源;为法律而生存,法律对这样的人而言,他们将司法志业或者司法正义作为生命。他们意识到服务于“司法事业”而使生命具有意义。影片中的亚瑟和波特就是为法律正义而生存的人,正是因为他们视司法正义为生命,当他们看见自己视为生命的司法正义遭到扼杀或者扭曲时,就如同判了自己职业和生命的“死刑”。这或许就是亚瑟和波特在法院如此失控,以至于人们无法理解的原因吧!
(作者单位: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
作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