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两卖骗取上千万主犯获刑十二年六个月

发布时间:2025-01-16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讯(通讯员 王韵怡)买房是很多人生活中的大事,原以为可以买到价格实惠的拆迁安置房,没想到却遭遇了不法分子“一房两卖”的陷阱。日前,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对这样一起合同诈骗案提起公诉。

2024年,黄先生前往派出所报案,称2023年6月,前同事向他介绍购买殷某手中的动迁房。由于是动迁房,产权证暂时无法办理,因此价格较为优惠。黄先生觉得划算,看到动迁安置协议上房主写的是殷某的名字后,便与殷某签订了购房合同。殷某称由于房屋内有租客,需等到2024年2月21日才能交房。黄先生按照协议规定的时间,分两次向殷某汇款共计200万元。然而,到了2023年10月,殷某又称她的侄子也有一套急于出售的拆迁房,价格同样优惠。黄先生看房后颇为心动,立即与殷某侄子(实为谭某假扮)网签了合同,并汇款50万元,约定2023年12月31日交房并支付剩余尾款。

从2023年年底至2024年年初,黄先生多次催促殷某是否能按时交房,但殷某却透露她在外欠下大量债务,这两套房均已抵押给他人。黄先生这才得知,与他签订合同的殷某侄子其实是殷某找谭某假扮的。黄先生强烈要求殷某按合同赔偿损失,双方虽然暂时谈妥了赔偿金额,但不久后殷某便失联了,黄先生无奈只能报案。

遭遇同样骗局的的不止黄先生一人。2024年5月,高女士和张女士一起来到派出所报案,声称买房被骗。早在2019年,张女士就和殷某父亲签了动拆迁安置房买卖协议,签好合同后陆续转账240元,因为这套房是动迁房,5年内不能办产证,双方约定剩余23万尾款等到过户时候再付。但从2020年开始,殷某母亲须某就一直催促张女士把尾款转给她,又是编造理由又是口头威胁,张女士害怕须某不肯过户就转了12万元。2024年5月,高女士突然找上门来,说他们都被骗了,殷某把这套房分别卖给她们两次。

据高女士说,今年3月初她和丈夫通过中介买房,看完房后觉得非常满意,当晚就约了“房主”殷某父亲见面谈,当时双方讲好在签合同前后分三次付款共计160万,还有78万尾款等到2026年1月过户完成再付。正当高女士夫妇俩满心欢喜地等着搬入新家,中介却说这套房牵扯一房两卖,殷某已经被抓。高女士、张女士随后报案。

警方迅速对殷某、谭某实施抓捕,两人到案后,陆续又有几名被害人前来报案。其中一名被害人林先生说自己是被朋友介绍来的,当时听说殷某手里有好几套拆迁房等着卖,看到朋友也在殷某这里买了房子,再加上殷某父母都是上海本地人,觉得应该是正规的。其他几名被害人也都是类似的情况。

经查证,自2023年6月起,殷某伙同谭某等人,隐瞒房屋已被出售的事实,与7名被害人先后签订了9份房屋买卖合同,共计骗取购房款1195万元。

宝山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殷某分别结伙谭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因此,以合同诈骗罪对殷某等人提起公诉。2024年12月4日,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殷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判处谭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判处须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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