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监督破僵局十年房租闹剧落幕新租约双赢
正义网讯(记者匡雪 通讯员刘宝强 高忠祥)“刚刚签好了今年的租赁协议,这回可以过个敞亮年了。”1月14日,记者跟随山东省武城县检察院检察官对一起执行监督案件进行回访,刚刚拿到新一年租金的唐某高兴地对办案检察官说。
2023年6月,唐某通过法院的司法拍卖程序并申请以物抵债,成功受偿了被执行人孟某的一处位于商业繁华地带的沿街三层楼房。在向法院缴纳了100余万元的房产差价后,法院裁定唐某成为该房产的所有人。鉴于该房产地理位置优越,商业价值显著,唐某本希望通过出租房产来弥补自己的损失。然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孟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声称拍卖的房产已被承租人“一次性支付了10年的房租”,因此无法腾退。法院据此裁定,由于拍卖房产仍在出租期内,不具备交付条件,故终结执行。这让唐某不仅旧债未回,还增添了新的困扰。协调沟通一年多无果后,无奈之下,便于2024年8月向武城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案件受理后,“十年房租一次交清”这不合常理的做法,引起承办检察官的注意。通过调阅法院执行卷宗,审查孟某提交的证据材料,并到被拍卖房产进行实地核实后,检察官发现,被拍卖房产确实被承租人用以经营电动自行车生意,已租赁多年,但对租金支付方式孟某与承租人说法含糊,两人之间说法存在差异。经检察官耐心做工作,孟某与承租人终于承认,租金支付方式为一年一付,孟某所称的“已一次性支付10年房租”并不是事实。由于孟某因诉讼对唐某心生怨恨,承租人对房屋过户后的续租问题也心存担忧,在孟某的提议下,才出现了“一次性支付10年房租”的闹剧。事实查清后,该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法院采取有力措施,将拍卖房产及时交付。
案涉房产顺利交付后,承租人却向检察官表达了自己的担忧:如果唐某接手后不与自己续租,那么搬迁、装修等费用将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如何兼顾现有承租人的正常经营利益,维护稳定的社会关系,成为了检察官面临的新问题。经过分析研判,检察官发现承租人有继续租赁的强烈意愿,而唐某收回房产后也有出租的需求。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将是一种最优的解决方案。最终,在检察官的协调下,唐某与承租人签订了新的租赁合同。唐某顺利取得了执行房产并获得了房租收益,承租人也得以安心继续经营。
这件拖了近两年的执行案件,在检察官的监督下终于得以圆满执行完毕,实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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