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港稳妥推进案管工作实现四个转变
本报讯(记者朱建军)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检察院去年12月成立案管中心以来,发挥对案件的管理、监督、参谋、服务四个作用,在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执法行为、强化内部监督、提升窗口形象等方面实现了四个转变。今年以来,该院公诉案件平均结案时间为13.6天,而去年同期为32.2天,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明显提升。
创新“集约式”管理,办案效率明显提升。该院将各业务部门中程序性的事务工作统一集中到案件管理中心,将办案人员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办理案件。
推行“流程式”监控,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案管中心严格流程控制,防止案件人为退查、延期的现象发生。今年以来,该院共接收执行回执、裁判文书等164份,对办案期限即将届满的案件发出预警提示32次,发出《办案流程监控通知书》8份。
发挥“多元化”优势,强化内部监督更加到位。案管中心在强化对执法办案全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制作了《变更羁押期限通知书》,针对退查、延期案件及时通知看守所及该院监所部门变更情况,避免超期羁押,并制作了《诉讼代理人告知书》、《听取被害人陈述通知书》,确保权利义务告知到位。
实行“一站式”服务,窗口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法院将案卷、判决书等文书材料统一送至案管中心,实现“一个窗口对外”的接待模式。同时,案管中心统一负责案件查询、律师阅卷以及律师、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会见接待等工作。今年以来,该院已接待律师、辩护人、诉讼代理人30人次,受理案件查询63件次。
(原标题:办理公诉案,平均时间少了一半多 天津大港:稳妥推进案管工作实现四个转变)
作者:朱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