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等县检察院对法律文书实施统一监管
本报讯(通讯员张瑜 农微虎)广西壮族自治区天等县检察院制定法律文书管理暂行办法,将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涉及的11类223种刑事诉讼法律文书,全部纳入统一编号管理范围,明确各类文书所适用的诉讼阶段,规范文书运作。自今年5月对法律文书统一监管以来,该院案管部门共开具批准逮捕决定书17份、不批准逮捕决定书5份、立案决定书1份、拘留通知书1份、拘留决定书1份、其他法律文书55份;登记编号备案管理起诉书50份、检察建议书2份、其他法律文书45份。
作者:张瑜 农微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