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面停车位所有权归属问题

发布时间:2024-07-01    来源:华律网

小区地面停车位的产权归属,须依具体情况分析。1. 敞开式地上车位:此类车位产权为全体业主共有,免费使用。这类车位通常在地面划定,供车主停放车辆。购买房屋即拥有社区土地使用权,意味着社区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开发商或物业无权干涉。2. 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此类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因在规划初期,该地块已被规划为车位,未纳入业主购房面积,故交易前归开发商所有。但业主可在入住后购买,获取个人产权。购买车位需注意以下几点:1. 车位产权:购买前需确认车位是否归开发商所有,以及开发商是否拥有所有权。若无法办理产权证,则表示不可销售。因若车位为公共设施,开发商无所有权,不得进行交易。2. 预售许可证:购买时务必核实预售许可证是否已获批。若地下车位与地上商品房一同申请预售,则需在预售许可证备注栏注明地下车位批准预售面积。3. 公积金贷款限制:住房公积金仅可用于购买、建造、装修自住住房等用途,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公积金贷款无法用于购买车位。4. 合同细节:如车位随房屋一并预购,购房者与开发商应在预售合同补充条款中明确车位四至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等信息,并附带平面图,约定差异处理方式。


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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