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清偿贷款房屋的交易可行性

发布时间:2024-07-01    来源:华律网

在自有住房尚未结清贷款的情况下,业主欲出售房屋可采取以下三种策略:首先,购房者可替业主偿还剩余贷款;若买方有能力一次性交付全额款项或剩余贷款数额较小且首付款足以偿还,业主可申请提前还款并由买方代替还清余款,进而完成房屋抵押注销及过户手续。其次,房贷转按揭即在贷款银行许可下,由购房者接手原业主未到期的贷款;简言之,即对尚处于按揭状态的房产进行再销售,新买家将继续承担原业主的按揭债务。最后,若业主无力提前还款且买方亦无法一次性支付足额房款,业主可寻求第三方借款提前还贷,从而解除房屋抵押,即所谓的“赎证”操作。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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