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合同签订中何种情况下定金可退
关于商品房合同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形来区分处理:1.若开发商在诉讼发起之前仍未获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房屋认购书即为无效,故定金理应退还;2.倘若购房者未能按照认购书所定时间与地点签署合同,系购房者违约,定金不予退还;若开发商在认购书约定期间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以致无法正式签约,则属于开发商违约,须双倍返还定金;3.若双方在规定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购房者履约后可充当楼款或予以收回;若在履行正式合同时,任何一方违约,均适用“不予退还”或“双倍返还”原则;4.若双方均无上述第一项违约行为,仅因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开发商应全额退还定金给购房者;5.若在正式签约时,一方对认购书中所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导致签约失败,视作违约,若购房者违约,定金不予退还;若开发商违约,则须双倍返还定金。
房产纠纷中,通常是因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所产生。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房产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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