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能否因业主欠费而断电
业主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无法实施停电措施。因业主已与供电公司签署协议并缴费,供电公司需负责供电,与物业无关。仅当业主欠缴电费时,供电公司有权进行停电,但物业无此权力。若业主未履行物业费义务,物业应采用合法途径催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然而,通过停电催收物业费为法律明确禁止。我国《民法典》明文规定物业服务人员严禁使用停水、停暖气、停天然气等方式追讨物业费。以下三种情形时,业主有权拒付物业费:1. 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合同约定标准;2. 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重复收费;3. 物业公司未经业主许可自行增收费项目。若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未达标,即服务质量不足。此时,业主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协商,甚至依据合同约定更换物业公司。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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