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入住房的物业费收取

发布时间:2024-07-01    来源:华律网

未入住的物业应全额缴纳物业服务费,依据为物业服务合约。即便空置房,也应对物业费负责。有些地方的法规允许对空闲房产适度减少物业费,此事项可由业主与物业协商解决,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规定,业主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支付物业服务费。若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有约定由后者承担物业费,则依约执行,业主仍需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已完工但未售出或交付给物业购买者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如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逾期未缴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委员会有权督促其限期缴纳。若逾期仍未缴纳,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法提起诉讼。物业服务人员禁止以停电、断水、停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1.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交副本;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等);

3.本院具有管辖权的证据(如被告户口不在宝安,须提交被告在宝安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该证明由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4.其他证据。


  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第一,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管辖的法院

  ①约定管辖明确,且约定管辖具有排他性,案件由约定管辖的法院管辖;

  ②约定管辖明确,但约定管辖不具有排他性,案件由当事人选择约定管辖或法定管辖;

  ③约定管辖不明确,则案件适用法定管辖情形;

  第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约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

  ①被告地法院管辖;

  ②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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