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门对于解除婚约的办理程序如下:
首先,无论是单方面还是双方面,均可以提交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
其次,民政局会对该申请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符合相应的规定和标准,如若不满足要求,将被直接拒绝;反之,如果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则需报告并等待审批批准;
最后,民政局将会发布公告,宣示此次婚姻已被正式解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