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干涉我恋爱自由并且包办婚姻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7-26    来源:华律网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当您遭遇所谓的“包办婚姻”时,您完全有权力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身权益,这包括向当地警方报案。因为,包办婚姻在我国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
此外,若有人通过威胁或强迫等方式使您缔结了婚姻关系,那么从他们停止强迫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一年之内,您有权向法院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一旦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此段婚姻即刻失去其法律效力,您与对方将不再享有作为夫妻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离婚后遇到财产纠纷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进行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收集证据,以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由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依法分割。

作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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