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为空白的情况之下,当事人仍具备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资格。此情形表明当事人尚未缔结过婚姻,故只需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便可依循法律规定进行婚姻登记,并获取结婚证书。
然而,若由于当事人已缔结过婚恋关系而未及时对户口簿中相应栏目进行更新和填写,则将无法顺利申办结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