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否需要将彩礼退还至男方手中,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
当出现下列任一情况时,彩礼理应归还男方:
1.尽管男女双方已经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却确实未能共同生活;
2.在婚前支付了彩礼,且这一行为直接导致了支付方的生活陷入困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