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未严格规定彩礼所属是父母抑或是子女所有。
通常而言,彩礼应该视为对女方的赠予。
假如赠与行为中明确表示彩礼归女性所有,那么此部分财产即构成女方的个人财产。
特定情况下,彩礼可以进行退还的。
以下将详尽介绍彩礼返还的情形及不应返还的情形。
首先,彩礼可以被退还的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
(1)双方未能及时履行婚姻注册程序;
(2)虽然完成了结婚注册手续,但未能共同生活;
(3)结婚前因赠与彩礼而导致赠与者生活陷入困境。
应用这一规定时需以双方离婚作为必要条件。
其次,我们来探讨哪些情况无须返还彩礼:
(1)男女双方已经成功注册结婚,并且开始步入同居生活;
(2)男女双方尚未办理结婚注册手续,但是已经共同相处超过两年时光;
(3)男女双方虽然未办理结婚注册手续,但是已经共同生育子女;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注册手续,但是已经共育有子嗣;
(5)在婚约存续期间,指纹婚约的当事人离世。
如前所述,彩礼原则上应视为给予女方的财物,其性质上属于赠与范畴,但同时也属于附带条件的赠与,即以婚姻结合为前提条件的赠与。
此外,还存在未进行结婚注册、虽已完成结婚注册但未能共同生活以及因赠与彩礼给男方造成经济困难等三种情形。
对于其中后两种情形,必须以夫妻双方离婚为前提条件,才能由当事人提出返还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