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并非当然的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若彩礼系在一方婚姻关系存续前获取的,那么彩礼便被视为该一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如果彩礼系在双方婚姻关系成立之后所获得的,在此情况下,除非赠予人在赠与之际明确声明其仅向夫妻中的某一方进行了赠予,否则彩礼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反之,若赠予人明确声明此笔彩礼仅面向女性分配的,那么彩礼应该被认定为女性的个人财产。
因此,评定彩礼究竟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主要取决于彩礼的取得时间以及赠予人是否有所声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