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群种草变陷阱90后新晋宝妈售假被公诉
正义网讯(通讯员钱宇文)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婴幼儿用品市场日益繁荣。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竟将黑手伸向了这个领域。近日,经上海市长宁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林某作出判决。
母婴群“种草”变“毒草”
林某是一家房产公司的前台文员,月薪三千的工资让她萌生了做副业的想法。2022年初,她从微信母婴群里嗅到了商机——售卖B品牌奶瓶。林某立即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婴幼儿用品店铺,并从某批发网站以低价批量购入B品牌奶瓶、奶嘴,再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进行出售,以此牟利。然而,网店经营刚满月,就遭到了消费者的售假投诉。林某心存疑虑,对比官网后发现价格差异巨大,追问供货商时,对方也默认商品“不是正品”。但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林某选择了视而不见,继续销售。
在网店经营期间,林某因刷单和售假等违规行为多次被平台删除产品链接。到了2022年11月,她又开始“重操旧业”,利用亲属的身份信息,先后注册了两家新的婴幼儿用品店铺。由于售价低廉,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购买。
王女士就是这些消费者之一。作为一名新手妈妈,她经常在网上为孩子购买各种婴幼儿用品。某天,她偶然刷到了林某的网店,看到了心仪的B品牌奶瓶,价格不到官网的一半,王女士以为自己捡到了大便宜,于是立刻下了订单。但收到货后,王女士发现奶瓶上的商标印刷模糊,质量粗糙,便怀疑买到了假货,于是向警方报案。
2023年5月,公安机关将涉案网店实际经营人林某抓获归案,并在其家中查获大量印有B品牌商标的奶瓶、奶嘴,经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截至案发,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三家涉案网店的销售金额就高达46万余元。
2024年5月,该案移送至长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审查本案认为,林某明知是假冒产品仍予以销售,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5年1月,长宁区检察院以该罪名对林某提起公诉。
综合履职维护婴幼儿群体合法权益
由于奶瓶、奶嘴的受众为众多不特定婴幼儿,关系到他们“舌尖上的安全”,长宁区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联合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经对查扣的商品进行鉴定,发现涉案奶瓶瓶身主体材质为聚碳酸酯(PC),系国家禁止用于生产婴幼儿专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成分,该材质在高于80℃时会分解出双酚A,破坏荷尔蒙的正常分泌与调节机制;涉案奶嘴挥发性物质超标,长期接触可能造成皮肤过敏、呼吸系统危害等健康风险。
检察官认为,林某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奶瓶、奶嘴的行为,不仅涉嫌刑事犯罪,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侵犯了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存在危害婴幼儿身体健康的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为了更好地履行公益诉讼职责,根据相关规定,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长宁区检察院与林某进行了三方诉前磋商,就如何修复受损的社会公共利益达成协议。根据协议,林某已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公布了涉案产品的销售时间、销售范围等信息,并提醒消费者不要使用涉案产品。同时,支付赔偿金用于上海市儿童基金会母乳库项目。
检察机关在此提醒,婴幼儿用品关系到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其质量安全问题不容忽视。一些商家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这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他人的知识产权,还扰乱了市场秩序。他们不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严重的还会构成刑事犯罪。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婴幼儿用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并仔细识别品牌标识和产品包装,以防上当受骗。
作者: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