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守护群众出行途中舌尖上的安全
正义网讯(通讯员熊柳)根据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部署,今年以来,广东省第一地区检察院围绕高铁站和高铁列车等特定场所餐饮安全问题,对列车餐食生产、贮存、运输、销售环节开展“全链条式”实地调研,确保人民群众出行途中“舌尖上的安全”。
2024年4月,广东省第一地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在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第四检察部指导下,联合东莞市检察院前往省内唯一一家高铁供餐企业——广州铁路新华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东莞食品分厂开展调研走访,邀请市场监管部门现场采样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均符合规定要求。在把好“第一道关口”的基础上,今年2月,该院联合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前往广州铁路悦享动车餐饮有限公司广州南基地,对包括高铁盒饭在内的各种餐食运输、贮存、销售过程进行专项调研。经了解,在广州南站始发或途经的高铁列车上销售的盒饭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动车组列车冷链盒饭食品安全管理规范》相关规定,在完成生产后通过冷藏车运输至广州南基地,由基地工作人员查验盒饭外包装是否无破损、无异味、无变形等情况,确认冷藏车及冷库温度并进行食品称重和留样,然后在最短时间内运至各高铁列车。上车销售的盒饭在复热后必须第一时间粘贴复热标签,禁止复热后重新放回热藏柜热藏或重复加热再销售。超过食用时限的盒饭需贴示报废标签,不得再次进行销售。调研过程中,办案组还协同番禺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现场随机抽取了5份盒饭样品,依托番禺区检察院快速检测实验室对其中是否含有常见防腐剂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抽检盒饭未见添加山梨酸钾、苯甲酸钠等食品防腐剂。
为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此次监督活动,广东省第一地区检察院根据管辖特点,组织专人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前夕前往广州南站、广州东站,对站内餐饮经营机构是否取得并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员工健康证,食品生产环境和贮存方式是否达标,是否落实餐食留样制度等方面进行摸排。下步该院将结合摸排情况进一步明确重点工作方向,持续提升食品质量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力度,切实体现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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