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老城依法惩治侵犯著作权犯罪引导企业规范管理
正义网讯(通讯员蒋世举 张寒翔 )日前,河南省检察院发布知识产权检察典型案例,洛阳市老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侵犯著作权案入选。该案通过行刑反向衔接办案机制,在依法追究刑责的同时推动行业治理,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2023年3月,洛阳市孟津区文化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某供应链管理公司仓库内存放12万余册非法出版物。经查,洛阳硕某公司自2022年7月起,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情况下,通过采购盗版书籍、自行翻印正版教材等方式,非法复制《小学综合素质(教材)》等82种图书共计13万余册,捆绑培训课程销往全国,非法获利1.5万元。
2024年2月,洛阳市公安局孟津分局将该案移送至老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介绍,经审查,该公司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但有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取得著作权人谅解等情节。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涉案企业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同年8月,该院对企业实际负责人张某伟等3人提起公诉,并建议适用缓刑。法院全部采纳量刑建议,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张某伟等3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二年三个月不等,均适用缓刑,并处3.5万元至1.5万元罚金。
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老城区检察院同步启动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向文化执法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督促对涉案企业处以25万元行政处罚,目前罚款已全额执行到位。
“该案构建了‘刑事追责+行政处罚’的全链条保护模式。”承办检察官介绍,该院在办理涉企知识产权案件时,会综合犯罪行为产生的原因及其与企业经营行为的紧密程度来考量犯罪行为的实质社会危害性,依法准确作出处理。此外,检察机关还将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对因法律知识淡薄、管理制度不健全而实施犯罪的,通过制定知识产权规范管理指引、开展普法宣传等方式帮助企业健全管理制度,实现“由案到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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