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船山区法院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

发布时间:2024-08-13    来源:广东政法网

  千年古镇,观音圣地,自在闲适、安逸和谐。

  

  

  

  为加强古镇保护与管理, 引导旅游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干警走进船山区龙凤古镇景区,围绕知识产权保护展开了一场奇妙之旅。

  

  

  

  活动现场,船山法院干警通过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走访景区商铺、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和商家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结合旅游景区高发的商标侵权、旅游产品著作权争议等典型案例,介绍了著作权、商标权等基本法律概念和构成侵权的法律后果,引导商家和消费者进一步增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共同构建安全有序、文明舒适的旅游环境。

  

  

  

  船山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法治力量,紧紧围绕打造“无讼景区”示范点目标,以法官工作站为纽带,以法律宣讲为载体,加快构建涉旅纠纷调处机制,探索以法促旅新路径,推动遂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www.sichuanpeace.gov.cn/dfdt/20240809/289872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关闭本页

作者:网络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