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付逾期常见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因遭遇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无法抗拒之天灾人祸而导致项目施工被迫停滞,从而无法按照约定日期完成工程;
2、由于各种审批手续的缺失或者证件不全而引发的施工障碍,使得施工计划无法顺利执行;
3、项目开发过程中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工程进展受到严重影响甚至暂停;以及
4、其他因为各种环境因素和人为因素所导致的商品房交付延迟的情况。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